会员不得损害本俱乐部的社会声誉,本守则对俱乐部的所有会员均有约束力,会员一旦签署申请表并得到批准,即成为本俱乐部会员,同时被视为接受会员守则约束。
一、会员资格
1、入会会员以房地产从业人员为主体,申请人可以个人或企业代表的身份申请入会。
2、按规定填写会员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3、积极参与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4、同意本俱乐部章程。
5、会员有下列行为的,俱乐部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1)会员触犯刑律的;
2)有诋毁俱乐部的言行并给俱乐部带来不良影响的;
3)逾期未交纳会费和其他有关活动费用的;
4)妨碍本俱乐部正常运营的。
6、隐私保护:本俱乐部充分尊重会员隐私,对会员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及保密,未经会员授权不得公开或透露其注册资料及保存在俱乐部中的非公开内容。但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为维护会员个人权益和社会公众安全公共秩序的需要、及其他相关法定情形下除外。
二、入会、退会方式和程序
1、登记入会:符合入会条件的成员可直接向各地筑巢房产精英俱乐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
2、网络入会:可以通过俱乐部网站( http://www.cnnest.com筑巢网)下载申请表,如实填写本人资料,填写完毕后,可直接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会员申请表提交给筑巢房产精英俱乐部,经审核后生效;
3、审批:会员申请需经过筑巢房产精英俱乐部审核批准,方为有效。申请人填交的有关申请表通过审核批准入会资格后,将成为正式会员,开始享受会员的所有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关个人资料将自动转入会员档案,会员资料将建档并严格保密。
4、会员实行入会、退会自愿的原则。
5、会员的联络方式或地址有变动时,应及时通知俱乐部,会员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俱乐部对申请人的加入和退出具有最终评估权。
6、严重违反俱乐部章程者, 俱乐部将取消其会员资格,会费概不退还。对俱乐部或其他会员造成重大损失者,俱乐部将取消其会员资格,且会费不予退还。会费逾期1个月不缴纳者,俱乐部将视其为自动退会;
7、退会程序会员主动要求退会需向俱乐部递交正式书面申请经俱乐部批准后签字后,即可办理退会手续,并归还会员档案。
三、会员享有以下权利和服务
筑巢房产精英俱乐部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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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行政服务 |
公司资质 |
以公司名义印制名片、办公地点,与客户签署房产代理、获得交易资格 |
临时办公室 |
含筑巢所有区域会议室4小时/月 |
筑巢网店 |
500条/月,可批量上传 |
房产管理系统 |
近100万条房源、客源 |
交易服务 |
看房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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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金确认书 |
出租/出售委托协议(房东委托书) |
委托购买意向书(居间协议) |
租赁合同 |
上门签约服务(居间、租赁等) |
200元/单 |
全程协助交易 |
全程配合带看、签约、交易,40%分成 |
信息合作 |
一方提供房东,一方提供房客分成对半,50%分成 |
交易中心过户 |
500元/单 |
物业过户 |
400元/单 |
买卖合同备案及打印 |
100元/套,一套陆份,每超一份,加收10元;如业务成交则退还该笔费用 |
交流合作 |
每月精英交流论坛 |
免费参与 |
信息合作 |
免费向通过QQ群、网站向俱乐部成员推广自己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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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员应尽如下义务和责任
1、 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遵守俱乐部章程;
2、 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类活动,并自觉维护和扩大俱乐部声誉和形象,不得有损? 害俱乐部及其他会员利益的行为;
3、 积极为符合条件的非会员做介绍人;
4、 按时交纳会费。
五、会费标准
1、以上服务及最终俱乐部会费按照各地城市实际发展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
2、俱乐部会员为终身制(俱乐部将根据经济发展情况以及考虑物价因素后,对每年会费做出相应的调整)
六、经费及会费的主要用途
1、管理工作人员的活动经费及补贴;
2、相关管理费用;
3、办公用品的购置,折旧和维护;
4、活动组织开发费用;
5、俱乐部宣传费用。 |